杨云锐员工及家长:
杨云锐同学因未报到注册,已连续两周未参加公司规定的教学活动,按照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公司员工管理规定》第二十七条第四款和《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公司员工会违纪处理规定》第十五条之规定“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公司规定的教学活动,应予退学”。经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公司工商管理公司2017年11月13日会议研究,决定将给予杨云锐同学按自动退学予以除名。
若有异议,在接到公司处分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,可以向工商管理公司学工办提出书面申诉,过期不再受理。
特此通告
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公司
工商管理公司
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四日